【綁架判囚】稱受騙誘拐男子水塘審問毆打 貨車司機認綁架等罪囚6年
發布時間: 2024/03/05 12:35
最後更新: 2024/03/05 12:54
貨車司機連同兩男指遭人串同受騙,誘騙嫌疑男子登車後帶到郊野公園審問,3小時期間事主被要求脱光衣服,遭膠棍和鐵通毆打頭部致頭破血流,過程被拍下。匪徒要求事主交人,否則「等人幫你收屍」,並搶去現金等財物。涉案貨車司機今(5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綁架及搶劫罪,被判監6年。法官判刑時指,事主事隔多年仍活於惶恐中,未能回復正常生活,案中涉及以鐵通施襲等,均屬加刑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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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羅灼然(44歲),任職貨車司機,承認綁架及搶劫罪,控罪指他於2021年3月28日,在香港與其他人士不合法及以武力在違反X意願下將其帶走,並於同日在城門郊野公園近城門水塘山邊,搶劫X現金4,000元及1部手提電話。
法官判刑時引述創傷報告指,事主有創傷後壓力症,對事件仍感惶恐,未能回復正常社交生活,現由女友照顧。事主當時被棍毆打頭部時,認為自己會死,目前右手須戴上護腕,報告指心理治療對其有裨益。
法官引述求情指,被告過往3年已深切反省,得到家人及朋友支持,同意綁架案有預謀和涉及另外兩人,案件亦具加刑因素,惟強調所涉武器只於現場拾獲,搶劫亦屬即興行事,望予以輕判。
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涉及被告與另兩人犯案,事主被帶到遠離市區的郊野公園。從影片可見,事主下跪及遭審問,被告和另一匪徒分別以膠棍及鐵棍毆打頭部和4肢,被告其後再被羞辱,要求脫光衣服及下跪續被毆打,另1名匪徒則拍下片段,整個過程維持3小時。
法官指事隔多年,事主仍有有創傷後遺壓力,未能回復正常生活。法官指本案雖不涉用刀,但案中同伙使用鐵通向事主頭部施襲等,考慮所有因素後,就兩罪共判囚6年。
案發日晚上,事主X被誘登上由被告駕駛之7人車,車上另有兩名不知名男子,駛往城門郊野公園途中,另兩男在車上拳毆X。至凌晨時分,3人帶同X到城門水塘,X被要求下跪及遭審問,X遭指控串同「四眼」欺騙被告,被告及另一匪徒分別以膠棍及鐵通襲擊X頭部和4肢,並要求X脱光衣服後繼續施襲,兩人分別襲擊X頭部20及30下,導致X頭破血流。
3人另搶去X現金4,000元、手機、銀行卡及身分證,被告表示給予X兩天時間交出「四眼」,否則「等人幫你收屍」,將X載到小巴站後離開,整個過程歷時3小時。
X同日被送院檢驗,頭部有1厘米裂傷及血腫,右尾指骨折,4肢有多處瘀傷,翌日出院。被告於4月14日被捕,警方於其手機起回X被襲片段,片段顯示X表現驚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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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